汕尾市景观路灯灯箱广告3D设计图样征集

为完善汕尾市城市道路建设配套功能,优化城市整体景观,展现汕尾丰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红色资源和独特的海洋文化魅力,提升汕尾整体城市形象和品位,汕尾市委宣传部面向市内外征集景观路灯灯箱广告3D设计图样,请大家精心设计,踊跃投稿。

红色文化主题:海陆丰革命老区是中国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的诞生地、中国13块红色革命根据地之一,这里孕育了彭湃、杨其珊等革命先烈,拥有红宫红场旧址、彭湃故居等国家级、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市共有省定红色革命遗址617处。设计图样要体现汕尾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展现红色基因在这里代代相传,突出敢为人先“红”的精神特质。

海洋文化主题:汕尾市拥有长达455公里的海岸线,沙滩洁净宜人,有“百岛十滩九湾”之美称。这里有中国最大滨海潟湖——品清湖,有素称“粤东麒麟角”、“南天第一湾”美誉的红海湾国家4A级旅游区。设计图样要表现汕尾优美海洋景观和靓丽湖景,突出绚丽迷人的蓝色汕尾。

非遗文化主题:汕尾是全国第一个以地级市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这片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土地,拥有题材广泛、形式多样的非遗项目,其中国家级非遗项目9个,广东省级非遗项目28个。设计图样要以非遗文化为基础,引入其他创新性设计元素,描绘汕尾独特的非遗符号。

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观念,做到“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2.参评作品以三个主题各一个设计图样为一组进行报送,可同时报送多组作品。

3.每个设计图样作品都应包括3D设计图、效果图、设计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4.每个设计图样作品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5.征集到的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1.每组参评作品提交《景观路灯灯箱广告3D设计图样作品登记表》和A3纸质高分辨率彩色3D设计图样(注明尺寸比例等)、效果图、设计说明。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或当面递交,并注明投稿人的姓名、地址、手机等联系方式。

1.报送阶段(6月19日—7月10日)。所有参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送汕尾市委宣传部宣教科。联系人:陈仕凯,联系电线,报送邮箱:,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市委办公大楼411室,邮编:516600。

2.评审阶段(7月22日前)。在征集作品的基础上,市委宣传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选出6组优秀作品,并在汕尾日报或网络新媒体进行公示。

根据评选结果,选出一等奖1组,奖励3万元;二等奖2组,奖励2万元;三等奖3组,奖励1万元。

作品一旦入选获奖,获奖作品版权将归属汕尾市委宣传部。汕尾市委宣传部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完善或请创作人员协助修改,获奖作品将列入汕尾市公益广告作品库,主办单位有权在其他活动宣传中使用获奖作品,不再另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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