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7.62万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372.44万元。
基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涉及电梯零部件、机械式停车设备、风电行业等零部件产品的制造,对于报告期内公司行业情况,请详见“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车库、风电制动器等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至今形成涵盖电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类、风电类三大领域类产品的服务体系。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类、风电类等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梯类产品主要包括对重块、新型补偿缆等配重产品、钣金产品、钢丝绳等;机械式停车设备类产品主要包括车库钣金件、施工升降机配件等产品;风电类产品主要包括风电制动器、偏航器、光伏支架等产品。报告期内因公司收购无锡通用导致公司主要产品新增电梯钢丝绳产品,因新设安徽华菱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新增电池研发制造业务,但因技术储备问题目前该项目暂停。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即根据客户的需求订单制订周计划、3天计划、日计划并组织生产,同时根据制订的生产计划采购所需原材料并按照业务计划生产,确保及时交付。公司目前有安徽本部、广州、重庆、天津、常州、无锡六个制造基地,形成辐射华南、华北、华东、西部的全国性生产能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品多厂”快速反应的配送、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节约的整体服务。
公司成立于2005年,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电梯零部件领域,是国内少有的凭借靠自身技术和经营积累逐步发展壮大的本土电梯零部件加工企业。公司经过十数年间不断的工艺改进与产品创新,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本,凭借自身产品质量、柔性化制造、物流区位等优势,能够有利满足各大品牌整梯厂商对电梯对重块、钣金件、钢丝绳、补偿缆等产品的综合需求。公司与全球各大电梯企业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跻身国内第一梯队零部件供应商行列,多次获得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等荣誉。
由于电梯行业和房地产行业关联度较高,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直接影响电梯行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电梯行业发展减缓,电梯行业竞争日益激烈。面对经济下行、需求萎缩、行业产能过剩、利润空间逐渐收窄等压力,报告期内公司总体销量、利润呈现下降趋势。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2亿元,同比减少21.53%,亏损947.6万元,收入减少和亏损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半年受外部环境影响,整体经济下行,订单减少,行业竞争加剧,产品毛利减少。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机电”)、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菱”)、溧阳市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华菱”)、天津市华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菱”)、 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3.6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31%。其中,在上述担保余额项下实际债务余额为2.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9%。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江苏三斯其他小股东因资产规模小及简化银行贷款程序要求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溧阳华菱、天津华菱小股东同意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在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重庆华菱小股东因资产规模小及简化银行贷款程序要求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溧阳华菱、天津华菱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公司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机电”)、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菱”)、溧阳市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华菱”)、天津市华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菱”)、 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斯”)拟向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6,8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3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3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全部结项为止、担保范围包括实际发生的授信额度本金及相关利息。具体以公司办理的实际业务及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与银行签署业务相关的协议文件,办理具体的业务手续。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在公司的担保总额内调剂使。